病患在接受核醫檢查後,身上多少帶有些微的放射劑量,隨著不同的檢查,放射藥物停留身上的時間長短不一。惟藥物暫留期間的劑量率,要比天然背景輻射要高一些,但比起剛注射藥物時的初始劑量率已經小上許多。
核醫科工作人員一年 365 天天面對病患,一天工作時間 8 小時以上,每天服務約 16 位病患,每位病患接觸約半小時,一年下來要與 4000 多位病患近距離接觸,額外接受的輻射劑量自然比常人多些。依據基隆長庚醫院歷年統計,本院核醫科工作員工一年的輻射劑量在正常作業規範下,最多比天然背景輻射多出約 2~3 毫西弗 的劑量,多數約 1 毫西弗 的劑量。加上原有的天然背景輻射 2.4 毫西弗,核醫工作人員的年累積劑量大約有 4~5 毫西弗。
目前,除了輻射影像工作人員會有額外輻射劑量,在高空工作人員也有類似的情況。這是因為高空的空氣較為稀薄,當旅客搭飛機作跨國飛行時,依據不同的飛行高度,會暴露在較平地多的宇宙射線輻射中。經估算,每次飛越北極的飛行旅程約增加 4.58 millirem 的額外輻射暴露 (100 millirem = 1 mSv)。由此,飛行員或機組服務人員,其年度劑量約在 500至600 millirem 的範圍 ( 5~6 mSv),WHO 的報告則為 2~5 mSv
前述數值仍落在背景輻射的變動範圍內,亦即在 "安心程度" (參見後段有關 "輻射劑量的基準與危險度" 的說明)。詳細數據可參考曾凱元與黃妙珠醫師合著之文章。
A. 針對一般診斷劑量的放射藥物,目前並無報告有風險,也無管制。考量一般陪伴病患的家屬或是醫院其他單位的醫護工作人員,接觸核醫科病患輻射的機會比起核醫科工作人員要少的多,依比例計算,應不致超過一年1 毫西弗 ,幾乎可以忽略不計。更精確的計算也可以參考美國 Nuclear Regulatory Commission (NRC) 的報告,報告中對一般核醫檢查的放射藥物注射後病患外釋做出了建議,在一般診斷劑量下並無特殊管制,請參見 NRC REGULATORY GUIDE 8.39。
B. 針對較大劑量放射藥物治療的核醫病患 (例如大劑量碘131治療,係指>33mCi 的碘131治療,參見 NRC REGULATORY GUIDE 8.39) ,根據美國 JAMA 研究驗證,病患若直接返家治療,對居家成員的輻射暴露平均約在 0.01~1.09 毫西弗,應不會超過NRC建議的每年小於 5 毫西弗,屬於可接受範圍的 (JAMA, 2000;283:2272-2274),所以在美國,大劑量治療病患是可以居家治療,規範上相對台灣是比較為寬鬆的。相反的,台灣地小人稠,目前政府還是採相對嚴格管控,建議病患住院治療以減少對居家成員不必要的輻射暴露,注意事項請參見 "放射碘131治療病人需知"。
C. 合理抑低: 然而,就像使用手機一般,雖然沒有明顯證據顯示其危險程度,多數人還是建議常話短說。同樣的,接受核醫檢查的病患,雖對周遭人影響不大,在可能的情況下,會希望病患在接受核醫檢查後,應多喝水,多解小便,以加速將同位素追蹤劑排出體外 (一般而言,約 70% 的放射同位素追蹤劑在解第一次小便時便從身體排出了);藥物注射後的初期 (解小便前) 也盡量避免與嬰幼兒做近距離長時間的接觸。再次強調,這些措施就像使用手機應長話短說一般,只是建議,不是強制。就算沒有這樣做,也不致因此遭受到危害,病患或是陪伴的家屬也無須因此過於緊張。直至目前為止,不管是國內,或是國外,醫界學界,沒有,也不會對核醫病患做任何特殊的管制措施。因為病患對周遭人員的劑量可視為 "安心程度" 的範圍。(參見後段有關 "輻射劑量的基準與危險度" 的說明)。詳細數據可參考曾凱元與黃妙珠醫師合著之文章。目前美國法規對注射放射藥物病患的外釋條件可參考 (NRC REGULATORY GUIDE 8.39)
D. 注意事項: 隨著科技的進步,如今少數公共場所,例如醫院的放射腫瘤科,垃圾掩埋場入口,飛機場入口...等處,可能設有高敏感度的輻射偵檢器,用以防止恐怖行動或是偵測輻射鋼筋。核醫病患若剛做完檢查經過前述場地時,可能會引起警報器作響。此時,您無須驚慌,只要告知警衛人員剛做完核醫的檢查,應可解除誤會!一般核子醫學科也可以出具就醫證明,供病患提供給檢查(海關)人員做驗證。
如同工作人員劑量,病患家屬劑量數值多落在背景輻射的變動範圍內,亦即在 "安心程度" (參見後段有關 "輻射劑量的基準與危險度" 的說明)。詳細數據可參考曾凱元與黃妙珠醫師合著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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