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MRP 補助費又有新規定了!

Post date: 2009/8/1 上午 02:08:10

補助費由計畫主持人運用以推動研究相關業務,其支用範圍(項目)如下:

4.1人事費

  1. 國科會、國衛院等研究計畫之專任研究助理與長庚醫學研究計畫之薪資差額。
  2. 研究計畫專、兼任博士級研究員、研究助理及臨時人員薪資。
  3. 延聘專家、顧問指導研究業務所需相關費用;計畫主持人事先填寫「BMRP補助延聘專家、參加國內外學術會議申請表」【附件一】,至主任委員核決,並依照『聘任講座(客座)教授及顧問作業準則』核銷費用。
  4. 計畫主持人參加國內外學術會議相關費用。
  5. .計畫主持人補助相關研究人員參加國內外學術會議相關費用;相關研究人員範圍以本體系專職人員(含專任研究助理)或長庚大學、技術學院教師指導之研究生,並提供相關憑證。
  6. 計畫主持人一個月內出國短期進修相關費用。
  7. 參加相關醫學會會費。
  8. 第4~6項計畫主持人事先填寫「BMRP補助延聘專家、參加國內外學術會議申請表」【附件一】,補助編制內人員由院區院長核決、補助編制外人員依費用核決權限核決,並依照『在職進修及參加醫學會議辦法』核銷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