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助醫療人員輻射安全

工作人員的輻射安全

病患在接受核醫檢查後,身上多少帶有些微的放射劑量,隨著不同的檢查,放射藥物停留身上的時間長短不一。惟藥物暫留期間的劑量率,要比天然背景輻射要高一些,但比起剛注射藥物時的初始劑量率已經小上許多。

核醫科工作人員一年 365 天天面對病患,一天工作時間 8 小時以上,每天服務約 16 位病患,每位病患接觸約半小時,一年下來要與 4000 多位病患近距離接觸,額外接受的輻射劑量自然比常人多些。依據基隆長庚醫院歷年統計,本院核醫科工作員工一年的輻射劑量在正常作業規範下,最多比天然背景輻射多出約 2~3 毫西弗 的劑量,多數約 1 毫西弗 的劑量。加上原有的天然背景輻射 2.4 毫西弗,核醫工作人員的年累積劑量大約有 4~5 毫西弗。

目前,除了輻射影像工作人員會有額外輻射劑量,在高空工作人員也有類似的情況。這是因為高空的空氣較為稀薄,當旅客搭飛機作跨國飛行時,依據不同的飛行高度,會暴露在較平地多的宇宙射線輻射中。經估算,每次飛越北極的飛行旅程約增加 4.58 millirem 的額外輻射暴露 (100 millirem = 1 mSv)。由此,飛行員或機組服務人員,其年度劑量約在 500至600 millirem 的範圍 ( 5~6 mSv),WHO 的報告則為 2~5 mSv

前述數值仍落在背景輻射的變動範圍內,亦即在 "安心程度" (參見後段有關 "輻射劑量的基準與危險度" 的說明)。詳細數據可參考曾凱元與黃妙珠醫師合著之文章

陪伴家屬的輻射安全

A. 針對一般診斷劑量的放射藥物,目前並無報告有風險,也無管制。考量一般陪伴病患的家屬或是醫院其他單位的醫護工作人員,接觸核醫科病患輻射的機會比起核醫科工作人員要少的多,依比例計算,應不致超過一年1 毫西弗 ,幾乎可以忽略不計。更精確的計算也可以參考美國 Nuclear Regulatory Commission (NRC) 的報告,報告中對一般核醫檢查的放射藥物注射後病患外釋做出了建議,在一般診斷劑量下並無特殊管制,請參見 NRC REGULATORY GUIDE 8.39

B. 針對較大劑量放射藥物治療的核醫病患 (例如大劑量碘131治療,係指>33mCi 的碘131治療,參見 NRC REGULATORY GUIDE 8.39) ,根據美國 JAMA 研究驗證,病患若直接返家治療,對居家成員的輻射暴露平均約在 0.01~1.09 毫西弗,應不會超過NRC建議的每年小於 5 毫西弗,屬於可接受範圍的 (JAMA, 2000;283:2272-2274),所以在美國,大劑量治療病患是可以居家治療,規範上相對台灣是比較為寬鬆的。相反的,台灣地小人稠,目前政府還是採相對嚴格管控,建議病患住院治療以減少對居家成員不必要的輻射暴露,注意事項請參見 "放射碘131治療病人需知"。

C. 合理抑低: 然而,就像使用手機一般,雖然沒有明顯證據顯示其危險程度,多數人還是建議常話短說。同樣的,接受核醫檢查的病患,雖對周遭人影響不大,在可能的情況下,會希望病患在接受核醫檢查後,應多喝水,多解小便,以加速將同位素追蹤劑排出體外 (一般而言,約 70% 的放射同位素追蹤劑在解第一次小便時便從身體排出了);藥物注射後的初期 (解小便前) 也盡量避免與嬰幼兒做近距離長時間的接觸。再次強調,這些措施就像使用手機應長話短說一般,只是建議,不是強制。就算沒有這樣做,也不致因此遭受到危害,病患或是陪伴的家屬也無須因此過於緊張。直至目前為止,不管是國內,或是國外,醫界學界,沒有,也不會對核醫病患做任何特殊的管制措施。因為病患對周遭人員的劑量可視為 "安心程度" 的範圍。(參見後段有關 "輻射劑量的基準與危險度" 的說明)。詳細數據可參考曾凱元與黃妙珠醫師合著之文章。目前美國法規對注射放射藥物病患的外釋條件可參考 (NRC REGULATORY GUIDE 8.39)

D. 注意事項: 隨著科技的進步,如今少數公共場所,例如醫院的放射腫瘤科,垃圾掩埋場入口,飛機場入口...等處,可能設有高敏感度的輻射偵檢器,用以防止恐怖行動或是偵測輻射鋼筋。核醫病患若剛做完檢查經過前述場地時,可能會引起警報器作響。此時,您無須驚慌,只要告知警衛人員剛做完核醫的檢查,應可解除誤會!一般核子醫學科也可以出具就醫證明,供病患提供給檢查(海關)人員做驗證。

如同工作人員劑量,病患家屬劑量數值多落在背景輻射的變動範圍內,亦即在 "安心程度" (參見後段有關 "輻射劑量的基準與危險度" 的說明)。詳細數據可參考曾凱元與黃妙珠醫師合著之文章

結論

  • 核子醫學利用放射追蹤劑作為標靶診斷的工具,雖然放射劑量極微量,為維護病患以及環境安全,本科另設有輻射專職人員,致力於輻射相關業務。
  • 接受核醫檢查是否安全?照顧的病患家屬是否安全?照護的醫療人員是否安全?可請參閱曾凱元/黃妙珠醫師撰文的附件資料 "核醫檢查輻射安全性之探討.pdf"!

引用文章:

  1. ICRP 84 號報告 ( http://www.icrp.org/educational_area.asp )
  2. Radiation protection of patients (RPoP) from IAEA, Training material developed in collaboration with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 Pan American Health Organization (PAHO) 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 (ILO) International Society of Radiology (ISR)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Medical Physics (IOMP) International Society of Radiographers and Radiological Technologists (ISRRT)
  3. Integrated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Inc., or IEM, is a woman-owned/operated small business that provides strategic consulting and services in the areas of radiation and radioactivity.
  4. Harding LK, Bossuyt A, Pellet S, Reiners C, Talbot JN. "Recommendations for nuclear medicine physicians regarding breastfeeding mothers." European J Nucl Med.1995; 22:BP.
    1. Radiation Safety for Medical Facilities